局属各科、室、队、中心、支部:
为深入推动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根据精神文明建设通知要求和局领导研究决定,2015年每季度在全局组织一次优秀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身边模范、道德好人评选。优秀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以科室为单位评选上报;身边模范、道德好人以支部为单位评选上报,每个支部各评选1人。
各科、室、队、中心、支部按评选办法认真组织评选,并将第二季度评选结果于6月26日前报局党总支电子邮箱。
附件:优秀文明科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安阳市统计局
2015年6月9日
安阳市统计局优秀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一、单位内部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工作深入扎实,廉洁高效,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三个文明”一起抓,并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长远规划和具体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富有成效。
二、认真抓好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社会公德、职工道德、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统计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培训,使广大统计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任劳任怨,热爱本职工作。
三、重视和加强各项制度的建立,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秩序良好。
四、各单位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建设管理制度,使办公环境做到干净、整齐、美观、有序,并把创造优美环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五、各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得力,广大干部职工文明服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较大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行为。
六、全面完成各项责任目标,主要业务工作跨入先进行列。
优秀文明科室经各科室票推,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全局进行表彰与奖励。
安阳市统计局文明个人评比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政治信仰坚定。
2.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工作扎实,工作和学习关系处理得当,群众威信高。
3.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敢于同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危难面前见义勇为。
4.热爱组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按时完成领导和机关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5.团结同志,工作扎实,不骄不躁,诚信和谐,道德品质高尚。
评选由各科、室、队、中心按标准自行组织,五人以下的(含五名)科室评选出一名文明个人,五人以上十人以下的(含十名)评选出两名文明个人,十人以上的科室评选出三名文明个人(含临时人员)。
评选结果由局文明办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全局进行表彰与奖励。
安阳市统计局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家庭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建设和谐机关,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局职工家庭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家庭(含临时人员家庭)。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追求高尚。家庭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不良言行,不参加非法组织活动,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2.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国诚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工作勤奋,认真负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好。
3.夫妻恩爱,团结互助。弘扬家庭美德,男女平等,做到“八互”(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经济民主、勤俭持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尊老爱幼,家庭和谐。尊重和关心老人,孝敬双方父母。科学教育子女,培养子女健康全面发展。同时,要处理好与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关系,平等相处,互帮互助。
5.邻里团结,文明礼貌。讲文明,有礼貌,热心公益活动,共同维护公共环境。邻里之间遇事主动谦让,互谅互助,融合相处。
三、评选办法
评选由各科室、队、中心参照标准自行组织,五人以下的(含五名)科室评选出一个文明家庭,五人以上十人以下的(含十名)科室评选出两个文明家庭,十人以上的科室评选出三个文明家庭。
评选结果由局文明办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全局进行表彰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