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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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乡收支延续增长态势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农业统计科   编辑:赵全喜   点击量: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收支延续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9.2元,同比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59.3元,同比增长8.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42.4元,同比增长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46.0元,同比增长12.3%。
    一、城乡常住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一)城镇常住居民四项收入稳步增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9.2元,同比增长7.8%,上半年同步增长总量河南第四位。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大,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增速稳定。(详见表1)
  表1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 名称

2017

2016

增加额

增幅

构成

贡献率

拉动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

22149.2

20546.6

1602.6

7.8

100.0

工资性 收入

13732.2

12891.5

840.6

6.5

62.0

52.5

4.1

经营净 收入

3268.2

2966.2

301.9

10.2

14.8

18.2

1.5

财产净 收入

1170.4

933.9

236.6

25.3

5.2

14.8

1.1

转移净 收入

3978.5

3755.0

223.5

6.0

18.0

13.9

1.1

    1.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大,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32.2元,同比增加840.6元,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0%,增量居四项收入之首,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52.5%,仍是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动力,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2. 经营净收入增长10.2%,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268.2元,同比增长10.2%。

    3. 财产净收入增长25.3%,利息收入和红利收入增幅显著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170.4元,同比增长25.3%。其中,人均利息净收入为18.9元,增长131.6%;人均红利收入513.4元,同比增长107.0%。
    4. 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6.0%,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拉动作用明显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978.5元,同比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转移净收入主要来源,人均2972.6元,同比增长9.7%,连续“十三连涨”
  (二)农村常住居民四项收入 “三升一降”。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59.3元,同比增长8.3%,较上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为两位数增长,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财产净收入负增长。(详见表2)
    表2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   名称

2017

2016

增加额

增幅

构成

贡献率

拉动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

9159.3

8457.4

702.0

8.3

100.0

工资性 收入

3923.0

3828.6

94.3

2.5

42.8

13.4

1.1

经营净 收入

2780.2

2466.6

313.6

12.7

30.4

44.7

3.7

财产净 收入

133.5

156.6

-23.1

-14.7

1.5

-3.3

-0.2

转移净 收入

2322.7

2005.6

317.1

15.8

26.3

45.2

3.7

 1. 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2.5%,稳步增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23.0元,同比增长2.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42.8%,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3.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增幅为12.7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净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构成最主要部分,人均42780.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0.4%,同比增长12.7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加3.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为1458.2元,同比增长4.0%。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657.2元,同比增长61.1%。

    3. 转移净收入增长15.8%,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带回收入增速明显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322.7元,同比增长15.8%,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4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6.3%。其中,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1684.7元,同比增长12.3%。

    4.财产净收入持续下降,负增长14.7%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33.5元,同比下降14.79.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5%。其中利息净收入为10.9,同比下降50.4%,红利收入为0.3元,同比下降97.2%,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为26.6元,同比下降60.5%
   二、拉动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一)城镇方面。
   落实相关增资政策是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一是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联合下发文件,再次上调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二是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公车改革,发放车改补贴,此项政策已在全单位全面推开。三是个别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去年绩效工资落实,逐步发放到位。
   (二)农村方面。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外出打工增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全部到位。一是工资性收入保持了上半年以来的良好增长势头。另外,玉米价格与去年相比微增,农户种植收益不太高,农民开始更多地选择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尤其是本地就近务工人数明显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二是转移净收入得益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全部到位。去年同期该项补贴未全部到位,部分市县有四季度才到位,今年截至三季度末已全部到位。
    三、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一)城镇居民消费情况。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98.09元,同比增长3.1%。其中八项消费支出增幅“降”。 “升”主要表现在,食品烟酒居住、交通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均保持平稳增长,增速分别为2.9%,8.5%,9.2%,32.4%28.1%;医疗保健支出增长最快,人均920.6元,同比增长32.4%;衣着和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微增,人均1217.61068.6元,同比增长0.4%0.7%。“降”主要表现在交通通信呈现负增长,前三季度支出1180.4元,同比下降3.0%。 
 表3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支出增幅及构成情况表
                    单位:元、%

指标名称

绝对值

增幅

构成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0942.4

6.0

食品烟酒

3092.5

2.9

28.3

衣着

1217.6

0.4

11.1

居住

1892.0

8.5

17.3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76.4

0.7

9.8

交通通信

1180.4

-3.0

10.8

教育文化娱乐

1188.9

9.2

10.9

医疗保健

920.6

32.4

8.4

其他用品和服务

374.0

28.1

3.4

     (二)农村居民消费情况。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66746.0元,同比增长12.3%。其中八项消费支出全部稳步增长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呈两位数增长,前三季度分别1784.51121.4元、523.6元,同比增长23.2%12.8%、14.6%其他指标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表4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支出增幅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名称

绝对值

增幅

构成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746.0

12.3

 

食品烟酒

1639.4

5.2

24.3

衣着

520.9

8.5

7.7

居住

1874.4

23.2

27.8

生活用品及服务

394.9

2.7

5.9

交通通信

1121.4

12.8

16.6

教育文化娱乐

523.6

14.6

7.8

医疗保健

536.4

9.4

8.0

其他用品和服务

134.8

10.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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