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收支延续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9.2元,同比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59.3元,同比增长8.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42.4元,同比增长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46.0元,同比增长12.3%。
一、城乡常住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一)城镇常住居民四项收入稳步增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9.2元,同比增长7.8%,与上半年同步增长,总量居河南省第四位。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大,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经营净收入与财产净收入增速稳定。(详见表1)
表1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 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增加额 |
增幅 |
构成 |
贡献率 |
拉动增长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22149.2 |
20546.6 |
1602.6 |
7.8 |
100.0 |
— |
— |
工资性 收入 |
13732.2 |
12891.5 |
840.6 |
6.5 |
62.0 |
52.5 |
4.1 |
经营净 收入 |
3268.2 |
2966.2 |
301.9 |
10.2 |
14.8 |
18.2 |
1.5 |
财产净 收入 |
1170.4 |
933.9 |
236.6 |
25.3 |
5.2 |
14.8 |
1.1 |
转移净 收入 |
3978.5 |
3755.0 |
223.5 |
6.0 |
18.0 |
13.9 |
1.1 |
1.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大,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32.2元,同比增加840.6元,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0%,增量居四项收入之首,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52.5%,仍是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动力,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
2. 经营净收入增长10.2%,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268.2元,同比增长10.2%。
3. 财产净收入增长25.3%,利息收入和红利收入增幅显著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170.4元,同比增长25.3%。其中,人均利息净收入为18.9元,增长131.6%;人均红利收入为513.4元,同比增长107.0%。
4. 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6.0%,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拉动作用明显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978.5元,同比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8.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转移净收入主要来源,人均2972.6元,同比增长9.7%,连续“十三连涨”。
(二)农村常住居民四项收入 “三升一降”。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59.3元,同比增长8.3%,较上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为两位数增长,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财产净收入负增长。(详见表2)
表2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 名称 |
2017年 |
2016年 |
增加额 |
增幅 |
构成 |
贡献率 |
拉动增长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9159.3 |
8457.4 |
702.0 |
8.3 |
100.0 |
— |
— |
工资性 收入 |
3923.0 |
3828.6 |
94.3 |
2.5 |
42.8 |
13.4 |
1.1 |
经营净 收入 |
2780.2 |
2466.6 |
313.6 |
12.7 |
30.4 |
44.7 |
3.7 |
财产净 收入 |
133.5 |
156.6 |
-23.1 |
-14.7 |
1.5 |
-3.3 |
-0.2 |
转移净 收入 |
2322.7 |
2005.6 |
317.1 |
15.8 |
26.3 |
45.2 |
3.7 |
1. 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2.5%,稳步增长。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23.0元,同比增长2.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42.8%,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到13.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增幅为12.7个百分点.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净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构成最主要部分,人均42780.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0.4%,同比增长12.7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加3.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为1458.2元,同比增长4.0%。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657.2元,同比增长61.1%。
3. 转移净收入增长15.8%,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带回收入增速明显。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322.7元,同比增长15.8%,对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4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6.3%。其中,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为1684.7元,同比增长12.3%。
4.财产净收入持续下降,负增长14.7%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33.5元,同比下降14.79.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5%。其中利息净收入为10.9,同比下降50.4%,红利收入为0.3元,同比下降97.2%,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为26.6元,同比下降60.5%。
二、拉动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一)城镇方面。
落实相关增资政策是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一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再次上调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二是全市各地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公车改革,发放车改补贴,此项政策已在全市各单位全面推开。三是个别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去年绩效工资落实,逐步发放到位。
(二)农村方面。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外出打工增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全部到位。一是工资性收入保持了上半年以来的良好增长势头。另外,玉米价格与去年相比微增,农户种植收益不太高,农民开始更多地选择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尤其是本地就近务工人数明显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二是转移净收入得益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全部到位。去年同期该项补贴未全部到位,部分市县有四季度才到位,今年截至三季度末已全部到位。
三、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一)城镇居民消费情况。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998.09元,同比增长3.1%。其中八项消费支出增幅“七升一降”。 “七升”主要表现在,食品烟酒、居住、交通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均保持平稳增长,增速分别为2.9%,8.5%,9.2%,32.4%和28.1%;医疗保健支出增长最快,人均920.6元,同比增长32.4%;衣着和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微增,人均1217.6元和1068.6元,同比增长0.4%和0.7%。“一降”主要表现在交通通信呈现负增长,前三季度支出为1180.4元,同比下降3.0%。
表3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城镇常住居民支出增幅及构成情况表
单位:元、%
指标名称 |
绝对值 |
增幅 |
构成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10942.4 |
6.0 |
|
食品烟酒 |
3092.5 |
2.9 |
28.3 |
衣着 |
1217.6 |
0.4 |
11.1 |
居住 |
1892.0 |
8.5 |
17.3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076.4 |
0.7 |
9.8 |
交通通信 |
1180.4 |
-3.0 |
10.8 |
教育文化娱乐 |
1188.9 |
9.2 |
10.9 |
医疗保健 |
920.6 |
32.4 |
8.4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374.0 |
28.1 |
3.4 |
(二)农村居民消费情况。
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66746.0元,同比增长12.3%。其中八项消费支出全部稳步增长。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呈两位数增长,前三季度分别为1784.5元、1121.4元、523.6元,同比增长23.2%、12.8%、14.6%;其他指标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表4 2017年前三季度安阳市农村常住居民支出增幅及构成
单位:元、%
指标名称 |
绝对值 |
增幅 |
构成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6746.0 |
12.3 |
|
食品烟酒 |
1639.4 |
5.2 |
24.3 |
衣着 |
520.9 |
8.5 |
7.7 |
居住 |
1874.4 |
23.2 |
27.8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394.9 |
2.7 |
5.9 |
交通通信 |
1121.4 |
12.8 |
16.6 |
教育文化娱乐 |
523.6 |
14.6 |
7.8 |
医疗保健 |
536.4 |
9.4 |
8.0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134.8 |
10.8 |
1.9 |